奎文区编办坚持“三个原则” 加强编制使用管理
作者:kwbb | 日期:2016/9/7 | 浏览量:236
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编程序,完善用编审批制度,奎文区编办严把“入口”,畅通“出口”,不断加强编制使用管理。
一是坚持“用编申请”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工作人员时,需按程序先向区编办申报编制使用计划。区编办根据申报单位的编制空缺、人员结构等情况,确定申报单位的考录人数。凡未经区编办核准编制使用计划而补充人员的,一律不予办理入编手续。
二是坚持“入编报告”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工作人员,需先向区编办上报用编报告,经审核同意后,区编办出具用编核准函,人社部门出具干部介绍信,用人单位持干部介绍信到区编办办理入编手续。有效解决了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进人、违规进人现象的发生,从源头上控制了财政供养人员无序增长。
三是坚持“动态管理”原则。严控总量,盘活存量。 在严把人员入口关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奎文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核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出、退休、开除、辞职、辞退(解聘)、死亡等情况后,及时到区编办办理减编手续,规范了人员出口,实现了“阳关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