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改革前沿 机构编制管理 监督检查 政策法规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资料下载  
 市直 | 奎文区 | 潍城区 | 坊子区 | 寒亭区| 青州市 | 诸城市 | 寿光市 | 安丘市 | 昌邑市 | 高密市 | 临朐县 | 昌乐县
站内搜索:
  • 调研课题
  • 基层政府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存在问题研究
    作者:wfbb | 日期:2016/12/27 | 浏览量:4492

        强调事中事后监管,主要是指政府依据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的要求,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相互协调的基础上,对市场及其市场经营主体的行为和活动进行全过程、多方位的监督和管理。加强政府对市场的事中和事后监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方面,当前,各级政府不断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权力的行使更多地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为进一步掌握基层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寒亭区编办组织人员选取了10家规模以上企业和区市场监管局等政府部门,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作了调研。现将基层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报告如下:
        一、寒亭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主要措施
        为保证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市场的规范有序运行,寒亭区在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方面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
    的措施。
        (一)加强信用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
    约束。今年以来将未按规定进行信息公示的132家企业、1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72户个体工商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进行公开公示。
        (二)注重部门衔接。按照“双告知”要求,对需办理其他行政许可的市场主体,及时提醒其按规定申
    请办理相关后置许可,并告知许可主管单位。同时,采取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告知台帐、开展联合检查等形式加强部门间的配合联动,形成监管合力。1-10月份,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8次,督促300多户市场主体及时办理了相关证照。
        (三)完善抽查制度。采取随机抽查和定向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提高市场主体监督检查效能。去年以来
    ,共抽查各类市场主体427户,实地核查436户,将涉嫌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19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通过登记注册地址无法取得联系的76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四)加大执法力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依法打击和治理扰乱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
    。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电梯安全、涉氨制冷企业、“红盾护农”、虚假违法广告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共查办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05件。
        二、当前事中事后监管存在的问题
        随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探索推进,寒亭区在工作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事中事后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由于我国以前制定的法规大量集中于规范事前审批,事中事后
    监管流程、监管程序等缺乏法治保障,在监管程序、监管规定等方面规定不完善,制约了政府监管的开展。例如政府物价部门在反不正当价格行为方面存在现行法规规章可操作性欠佳问题,政府定价放开后如何引导规范也欠缺有效办法,导致“天价鱼”、“天价虾”等现象频发。有关部门闻风而动严惩当事者的“救火式”监管,固然能大快民意,给社会一个交代,但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监管方式,无法根本解决问题,需要加快规范调整,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
        (二)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性不高。部分政府部门已经习惯于坐在办公室里等着市场主体来提申
    请,对事中事后监管既不熟悉也不热衷,对于主动到市场中对市场主体的日常经营行为进行监管,还表现得比较陌生,批而不管、以批代管、以费代管和以罚代管的现象还普遍存在。监管方法手段更多侧重事前把关,多围绕事前的审批而设定,无法满足事中事后监管的动态性、全面性、专业性要求,事中事后监管不精细、不及时,对被监管事项的具体环节、领域、项目范围理不清、道不明。
        (三)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没有形成合力。各政府部门对事中事后的认识程度还存在差异,导致部门
    推进的进度各不相同,直接影响了部门之间的合作和政府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整体推进。部门之间缺乏统一有效协调,沟通不够,未形成统一标准的数据共享机制,面对监管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往往是单个部门的单打独斗,致使监管难度大、效率低。
        (四)社会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在传统“大政府”模式下,政府承担了过多的事项,对于一些能够由社
    会组织承担的事项放权不够,导致政府须花更多精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不从心。目前行业协会功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其在行为事中事后监管中的职能、程序亟需重新规制。长期以来监管信息公开、应用不够,有的政府部门甚至替违法者“藏着掖着”,使社会难以获得信息有效参与社会监督,结果是失信得不到惩处,守信得不到益处,没有发挥信用信息引导公序良俗的作用。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监管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政府机关对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具体的监管制度,明确检查对
    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工作要求、监管计划等,完善监管途径。采取随机抽查、“飞行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督查。建立责任追溯、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提高监管水平。利用物联网、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建立食品药品等重要产品质量溯源管理制度,实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监管目标。
        (二)明确监管责任,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快建
    立部门监管责任清单,健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监管机制,切实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政府通过多部门、多环节联手,实施联合监管,共享监管信息,强化监管机构间的协调配合,统一监管标准、程序、原则和目标等。保持对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新型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拓宽监督渠道,推动社会共管共治。鼓励通过互联网、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反映市场主体在产
    品和服务质量、违法经营等方面的问题。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依法为举报人保密,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对市场主体的监督。完善公众投诉受理和督办机制,设立互动式市场监管信息反馈平台,认真受理、依法处理社会公众的投诉,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强化舆论监督,曝光典型案件,提高公众认知和防范能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和社会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提高行政职权运行的透明度,为市场主体、新闻媒体、行业组织和利益相关主体共同参与监督创造条件。
        (四)强化信用约束,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征集、存储、共
    享与应用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档案和交换共享机制。强化信用约束,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违法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在经营、投融资、出入境、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制度,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五)培育社会组织,强化行业自律。健全行业组织管理制度,完善行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行业
    协会商会自治能力。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规划和政策法规,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快行业执业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建立评级机制和执业检查制度,加强行业组织管理,规范行业组织行为,引导行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

                                             (寒亭区编办 供稿)

    -- 奎文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
    Copyright 2010-2015 奎文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潍坊市胜利东街4919号 电话: 8223872 Email:kwbb2008@sina.com
      鲁ICP备10201193号 潍坊传媒网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