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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行“4321”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破解制约事业单位发展瓶颈
    作者:wfbb | 日期:2016/12/27 | 浏览量:5244

        近几年来,潍坊市潍城区以中央、省市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各项政策规定为依托,以科学化管理为基础,以改革为突破口,探索推行“4321”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通过落实四项制度、坚持三个原则、把握二个环节、突出一个重点,着力破解制约事业单位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为推动全区事业单位发展、加快经济文化强区建设提供了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2008年至2015年底,全区事业单位总数由318个精简为261个,减少18%;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由7826人精简为5615人,减少28%,其中财政供养人员由6634人精简为5178人,减少22%;全区财政供养人员连续7年实现只减不增,累计节约财政支出3000余万元。
        一、落实“4”项制度,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基础

        一是机构编制实名制动态管理制度。依托省电子政务专网,建立了区街两级及各部门互联互通的的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完善管理办法、创新管理形式,建立了以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和机构编制管理电子台帐、机构编制历史沿革电子台帐、事业单位监管档案管理电子台帐等“二库三帐”为主要内容的机构编制信息化管理模式。
        二是机构编制专题呈报和审批制度。制定《编委会工作规则》《编办工作规则》等,明确凡涉及事业单
    位机构编制事项,先由部门、单位向机构编制部门写出专题报告,再由机构编制部门提交编委会审定;重大问题由编委会审议提出意见,提交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并由区委、区政府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审签,按管理权限上报省市审批后,由机构编制部门专文批复。
        三是编制准用审批制度。以编制使用计划管理为抓手,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进人“龙头”和“关口”
    作用,将组织调整任命干部、招聘录用、部门交流以及军转安置、退役士兵等统配人员,一律纳入编制使用计划管理,事业单位增加、调整的工作人员,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一律不予办理编制准用手续;未按程序办理编制准用的人员,组织、人社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调动手续,财政部门一律不予核发工资经费。
        四是人员编制与财政预算管理相协调的约束机制。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中层职数管理办法》、《机关
    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核与人员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事业单位中层职数管理、编制使用、入编和减编登记工作流程,建立了机构编制管总量,组织人社部门按照核定的机构编制调配人员、配备领导干部,财政部门制定财政预算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提供的人数核算的协调配合机制。
        二、坚持“3”个原则,严格执行事业管理政策
        一是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的原则。按照社会功能,将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
    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实行分类管理。落实中央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关精神和《山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潍坊市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事业单位机构数量和编制实行总量控制,除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明确要求外,一律不再成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类事业机构确需设立的,按照“撤一建一”或“撤二建一”原则掌握,并严格按程序报批;部门增加职能需增加编制的,先由部门内部调剂,确无法调剂的再从全区事业编制总量内分配;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配备、内部机构设置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核定并报批。
        二是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事业单位日常管理工作中,在职责定位、机构设置、编制
    管理、运行方式等方面将事业单位与行政机关、企业和社会团体区分开来;并通过登记监管、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考核等配套办法,赋予了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公益服务的主体地位,保证了事业单位公益性质的回归。紧紧围绕“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这一原则,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逆向调整,无正当理由或上级明确规定,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不能向财政拨款单位调整,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人员不能向财政拨款单位流动。
        三是精简效能、高效运转的原则。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僵尸类事业单位清理等专项工作,不断对事
    业单位布局结构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其功能定位,同时理顺职责任务、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全区事业单位整体功能逐步向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转变,同时也为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特别是改企转制或合作经营的单位,随着产权制度的改革和内部经营管理机制的转换,职工和经营者的积极性被极大调动起来,单位生产经营得到了很大改善,经济效益明显好转,职工生活有了大幅度提高。
        三、把握“2”个环节,合理调配机构编制资源
        事业单位作为对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载体,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社会经
    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结构的调整,事业单位结构布局、职能任务也在不断调整。在对事业机构编制的掌握上,注意把握住二个关键环节,一个环节是严,另一个环节就是活,既要管严更要管活。具体工作中,将“调”作为管严和管活的杠杆,所谓调,就是调整规范,就是在严格遵循“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基础上,不断加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规范力度,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经济发展、民生保障、文教卫生等行业倾斜,向党委政府确定重点发展、优先发展的领域倾斜。08年以来,先后对未开展工作或职责任务消失弱化的65家事业单位进行了撤销合并,收回事业编制312名,并将这些编制充实加强到了公益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职责任务重的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和就业、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先后对全区103家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编制员额、领导职数、内部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规范,全区事业单位除个别街道中小学因历史原因仍存少量超编外,一律不再存在超编问题。
        四、突出“1”个重点,激发事业单位发展活力
        多年来,潍城区始终将改革作为事业单位管理的重点和突破点,拓展改革思维、创新改革办法、探索改
    革新路。改革过程中,以严格政策为核心、以规范程序为基础,采取完善配套措施,整体协调推进的办法,把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放在首要位置,在省市政策框架内,结合地区实际制定了更加具体的优惠措施,规定改制单位的净资产抵扣部分必须优先用于安置干部职工,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和标准一次性计提10年,留给改制后的单位统一管理和使用。坚持因地制宜、因情制宜、因人制宜的原则,对不同领域、不同情况的事业单位分别采取“转、嫁、清”等改革办法,坚决不搞“一

    刀切”。转,就是转企改制。对列入转企改制条件的单位,采取分步推进的办法。首先选取改制条件已经成熟的潍坊口腔医院、城建开发公司等单位,根据每个单位的不同情况,分别选择不同形式进行转企改制,其中原城建综合开发公司、潍坊口腔医院等2家单位采取内部员工入股,经营者持大股,买断国有资产,承接原单位的资产和债务,全部接受原单位干部职工的形式改制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医院);原区政府招待所采取撤销机构,内部员工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的形式进行了改制;原市立医院、市立二院等2家事业单位实行国有资本整体出售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实行民办民营。
        对改制条件暂时不成熟的单位,本着“先易后难、压茬进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具体操作中分两步走
    :先注销其事业性质,取消规格,收回事业编制,让广大干部职工思想上有个接受过程;待其条件成熟时,按照改企与转制同步进行、一步到位的办法,尽快改企转制。对不具备直接改企转制条件的,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撤销机构、挂名保留、注销事业法人、改为国有企业、承包租赁、股份化改造等多种形式,进行改革调整。
        嫁,就是嫁接经营。不断探索其他领域经营困难事业单位的改革途径,千方百计为这些事业单位的发展
    想办法、找路子。原潍城区直机关幼儿园因长期管理经营不善,职工工资连续多年不能正常发放,单位死气沉沉、人心涣散。2008年以来,潍城区大胆创新,果断引进区外资源,采取合作经营的模式,区直机关幼儿园与潍坊市直机关幼儿园签订合作经营协议,短短几年时间,依托合作单位的优质资源,突破事业发展的瓶颈,重新焕发活力,实现了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此外,突破传统思维,大胆探索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新模式,与潍坊市中医院积极协商运作,在保证原机构公益性质、产权归属和人员身份不变的前提下,整体托管于河、杏埠、符山3家街道卫生院,组建了潍坊市首个三甲公立医院与街道卫生院医疗联合体,市中医院对3家街道卫生院的内部运行实行统筹管理,实现三级医院管理、技术、人才、设备全方位向基层下沉,既提升了街道卫生院的整体竞争力和经济社会效益,又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市级三甲医院的高水平医疗服务。通过嫁接经营,政府减轻了包袱、单位实现了发展、职工得到了保障、老百姓享受了实惠,实现了“四赢”。
        清,就是清理整合。为进一步整合资源,为改革扫清外围障碍,潍城区不断加大事业单位清理整合力度
    ,先后结合街道机构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僵尸类事业单位清理等进行了四次大规模清理整合,对“三无”、职能消亡或成立后一直未开展业务的坚决予以撤销;对职能弱化的视情况予以撤销或削减编制;对职能相同、业务相近的单位,通过资源整合予以合并。四次共集中清理整合事业单位65家,分流安置人员128人。

                                            (潍城区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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